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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度第一批沈阳市创新实践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工作安排,2026年度第一批沈阳市创新实践课题将于2026年10月结项。现就做好课题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课题范围

2026年第一批创新实践课题(原名2026年度沈阳市文化艺术实践创新类课题)

二、结项有关要求

1.课题结项分为优秀、良好、合格3个等次。

2.课题须在指定地点开展活动不少于15课时,活动总体满意率应高于90%。活动次数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原则上单日授课不超过3课时。如有特殊安排,须提前向市社科联科普工作部报备,并在《创新实践课题反馈表》中说明情况。

3.每日活动结束后,须请实践地点在《创新实践课题反馈表》上填写当日授课满意率,并加盖实践地点或其上级单位公章。原则上每次活动均需单独填写并盖章。

4.每次开展活动必须拍摄现场照片。活动期间,如有电子屏,应在屏幕显示内容前统一冠以“2026年沈阳市文化艺术实践创新类课题-【具体课题名称】”字样;若无电子屏,应在教学课件首页予以标注。

5.课题结项前,须在市级及以上官方媒体(如沈阳广播电视台、沈阳日报、沈阳晚报、沈阳网、云盛京、沈阳发布、指尖沈阳等媒体,含官方网媒)发表至少一篇新闻报道。报道内容须围绕本课题实践活动展开,文中应体现“沈阳市社科联”及“文化艺术实践创新类课题”关键词。稿件发布前须通过邮箱报送市社科联科普工作部审核(稿件内请附联系电话及拟投媒体名称),新闻报道刊发后,须将最终发布的新闻链接或截图,再次发送至上述邮箱进行报备。注:微信公众号、个人自媒体账号发布不计入有效报道。

6.实践活动社会效益显著、产生广泛积极影响,并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中国社科报》、《中国文化报》或中央电视台等国家级报刊电视报道,或在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网、国际在线、中国新闻网、中国文明网、中国社会科学网等中央新闻网站和重点理论网站及其官方新闻客户端(如人民日报客户端、新华社客户端、央视新闻客户端),发布3篇(含)以上新闻报道,可评定为“优秀”;实践活动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受到群众普遍欢迎,并在《辽宁日报》、《辽沈晚报》、辽宁广播电视台《辽宁新闻》、《沈阳日报》、沈阳广播电视台《沈阳新闻》等省、市级报刊、电视新闻栏目报道,或在北国网、东北新闻网、北斗融媒、辽宁日报客户端等省级以上主流网络媒体或官方客户端,发布3篇(含)以上新闻报道,可评定为“良好”。相关报道内容须围绕本课题实践活动展开。

7.上报实践案例的课题组,将根据案例采纳情况,作为实践课题评级的加分项。

符合条件者,须在《课题结项鉴定书》中注明,并附有相关证明材料。

8.课题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结项的,可提交一次延期申请,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年。逾期仍未提交结项材料者,将作撤项处理,并取消该负责人5年内申报资格。

三、材料报送要求

纸质版材料:

按《创新实践课题结项鉴定书》、课题反馈表(由社区填写满意率并加盖社区公章)、活动照片(打印1-2张)、新闻报道(视频可截图打印)的顺序装订成册。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打印(复印),实名1册。

电子版材料:

1.《创新实践课题结项鉴定书》(word格式);

2.课题反馈表(盖章PDF格式);

3.《2026年度第一批创新实践课题结项情况统计表》(Excel格式);

4.活动照片(图片格式,不要把图片放到word文档或PDF当中,每场活动一张,照片数量和反馈表数量相等,图片名称分别为“*月*日 **社区”,精彩活动照片可特别标注活动名称);

5.新闻报道(图片或视频格式)。

课题组成员(含课题负责人)不得超过8人,如需变更课题组成员,应履行报批手续,填写《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申请延期结项的,须填报《延期结项申请书》,每项课题只能延期一次。

以上纸质材料请各二级学院统一汇总后报送至科研处(图书馆607室),电子版材料统一打包压缩至一个文件夹发送至科研处邮箱lckeyanchu01@163.com。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9月4日。

四、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高老师 67953026

图书馆607

 

附件1 创新实践课题结项鉴定书

附件2 2026年度第一批创新实践课题结项情况统计表

附件3 文化艺术实践创新类课题反馈表

附件4 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附件5 延期结项申请书